关于组织申报2007年学院科研基金的通知
学校各单位、学院:
根据《南昌航空工业学院科研基金管理办法》的规定,2007年学院科研基金的申报工作现在开始,请各单位认真做好组织工作,具体要求如下:
一、本次基金一般项目的申报,面向符合条件的在职、在岗本校教师和科研人员,资助额度工科项目八千元以下,文、理科项目三千元左右。 符合申报条件指:1)职称:讲师和副教授;2)学历:硕士;两个条件满足一个即可。 另外,获得过学校科研基金项目者,不能申报。
二、重点资助项目,面向全院副高以上职称人员。重点课题须密切结合我校学科的特点,研究方向应与同期有关国家基金、省(部)基金的鼓励研究方向一致,或在短期内可转化为有市场前景的横向课题。经专家评议后择优资助,资助金额为2-3万。
三、项目申请书一式两份,由各单位、学院集中签署评价意见后(需要到申请者所在单位以外学院使用仪器设备的,还需到相关学院签署意见),于2007年4月10日前统一报送科技处。
四、申请博士启动经费的人员,按照学院科研基金项目形式进行申请,并请于5月15日前将填写好的学院科研基金申请书(每项经费:文理科≦6万、工科≦10万,一式两份)经所在学院签署意见,并交博士学位复印件一份,经人事处同意后,由科技处组织专家评审。
五、申请书一律采用A4双面打印(或复印),左侧双钉装订。不符合规定的申报书取消申报资格。
六、其他事项:
1)申报书的格式使用本通知的附件。
2)项目研究截止时间:一般项目和重点项目为截止时间:2008.12.31;博士启动金截至时间为:2009.6.30。
3)一般项目的申报,各学院组织评审并进行排序。
未尽事宜,请与科技处联系。电话:3863101,孟老师;3863102,张老师。
科技处
二零零七年三月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