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申报“第九届江西省高校人文社科研究优秀成果奖”的通知
关于组织申报“第九届江西省高校人文社科研究优秀成果奖”的通知
根据江西省教育厅《关于开展第九届江西高校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申报工作的通知》(赣教社政字[2005]28号),我处负责组织这次申报工作,具体安排如下:
一、《申报评审表》及复印材料一律用 A4纸打印,一式5份。每份须用燕尾夹夹好。《申报评审表》的主要内容包括作者情况和成果简介。成果简介引用的事实和数据必须准确,并做到分析客观,论证充分,表达规范,字数限2000字左右。
二、每项申报须交评审费,论文、研究报告每项80元,著作每项120元。各院系请于9月10日前将材料与评审费报送学校科技处陈贵娣老师。
科技处
2005年7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