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生违纪处分条例(讨论稿)》公示
公 示
各位领导、老师、同学:
你们好!
教育部新修订的《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已于2005年3月25日发布(教育部令[2005]第21号)。教育部办公厅于2005年4月15日印发了《关于做好<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贯彻实施工作的通知》,其中强调提出“各高等学校要依照教育法、高等教育法和《规定》系统清理、全面修订本校有关学生管理规定,完善本校学生管理制度,细化管理职责,避免出现管理上的漏洞。2005年9月1日以前,各高等学校要完成本校学生管理新校规的制定工作。”根据这一通知精神以及江西省教育厅的统一部署,我校学生工作处组织专门人员对我校《学生违纪处分条例》进行了全面修订。目前,已完成了《南昌航空工业学院学生违纪处分条例(讨论稿)》的起草任务。现将本讨论稿向全校师生员工予以公示(公示期截止到7月3日),请大家提出宝贵意见,以便进一步完善后呈交校长办公会审议,审议通过后形成正式稿于8月15日前报教育厅备案。谢谢!
学生工作处
2005年6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