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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内公告

关于转发《关于调整充实国家社科基金项目和省社科规划项目同行评议专家库的通知》的通知

来源:科技处 作者:科技处 摄影: 发布时间:2005-08-01 浏览次数: 【字体:


有关院系: 现将江西省社科规划办《关于调整充实国家社科基金项目和省社科规划项目同行评议专家库的通知》转发给你们,希望有关院系高度重视,按文件要求认真做好同行评议专家推荐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同行评议专家的推荐条件 1) 国家社科基金项目同行评议专家应具备的条件 坚持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自觉与以胡锦涛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保持一致,有较强的政治敏锐性和政治鉴别力;熟悉本学科领域的前沿和动态,具有较高的学术水平,从事实际研究工作;热心社科事业,学风优良,责任心强,办事公道,信誉良好;除少数偏僻学科外,应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一般应为博士生导师或学科带头人;年龄一般在65岁以下。 2)省级社科规划项目同行评议专家的推荐条件 省级社科规划项目同行评议专家必须全部重新推荐登记(已推荐作为国家社科基金项目同行评议的专家不必重复登记),推荐条件与国家社科基金项目同行评议专家基本相同,一般要求正高或相当于正高职称,具有博士学位或者是学科带头人,年龄60周岁以内,小学科、偏僻学科以及在实际工作部门的专家可适当放宽要求。 2.报送方式和时间 各院系对所填表格核对无误后,由单位集中将两种形式(word和excel文件)(注意:不得更改表格式样)纸质文件(一式一份)和电子表格拷贝盘于7月18日前汇总报送给科技处罗海泉收。科技处联系电话:822(1423)、822(3255)。 科技处                                       2005年7月1日 附件: 1.关于调整充实国家社科基金项目和省社科规划项目同行评议专家库的通知 2.《国家社科基金项目同行评议专家登记表》; 3.《江西省社会科学规划项目同行评议专家登记表》; 4.专家基本情况电子表格; 5.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申报数据代码表; 6.同行评议专家库字段名对照表及填写说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