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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内公告

关于加强我校的春游活动和“五一”长假期间学生安全教育和管理工作的通知

来源:学生工作处 作者:学生工作处 摄影: 发布时间:2005-05-10 浏览次数: 【字体:


各院(系)、年级办:   根据教育部和省教育厅有关文件精神,为切实加强我校的春游活动和“五一”长假期间学生安全教育和管理工作,保障学生的人身安全,维护高校的安全和稳定,特作出如下规定:   一、各院(系)、年级办要通过各种方式加强对学生做好安生教育和管理工作,认真学习《高等学校学生安生教育及管理暂行规定》(《学生手册(第十一版)》)。高度重视学生春游活动和“五一”长假期间学生的管理,增强广大学生的安全意识、责任意识和自我保护意识。   二、各行政组织原则上不组织学生外出春游活动。由学生个人自行组织或个人外出春游,其责任和后果自负。严禁学生到不安全的地方或安全措施不落实的地方去春游。   三、对学生有组织的春游活动必须执行严格的报、审批制度。学生集体组织春游,地点应在南昌市附近(最好在南昌市内)。必须以书面形式向院(系)、年级办申请,详细说明外出的起止时间、交通工具、地点、参加人数、带队教师、安全措施、应急预案等,经院(系)、年级办主管审查并报学生工作处批准后方可组织实施。   四、各学生组织和杜团不得以学生会、社团的名义组织学生外出春游,更不得参与旅行社的中介工作。   五、加强留校学生的教育和管理工作,明确院(系)、年级办责任人,教育学生防火防盗,提高防范意识,加强自我保护。   六、对安全措施不到位,管理不到位造成责任事故的以及发生事故后采取瞒报、漏报的,必须追究直接责任者和有关领导的失职责任。如有未经批准擅自组织学生外出春游,学校将视情节轻重给予组织者相应的处分。在春游或外出旅游时发生意外的,一切后果由组织者和学生本人承担。   七、如遇学生中突发事件,必须在第一时间(一小时内)报告学生工作处(13970866091、13803505820、13970866871、2949309)。特别严重的可直接报学校主管领导(13803539985)   八、“五一”期间外出的学生必须在所在院(系)、年级办报告备案;假期最后一天晚10:00至11:00,各院(系)、年级办清点到校学生人数并于次日上报学生工作处(8224625、3863702、2949309).   九、本通知要求各院(系)、年级办通过班级传达到每个同学。由于传达不到位而发生安生问题,追究有关负责人的责任。                                           20005年4月13日                      南昌航空工业学院学生工作处